不少人對「苦難」有迷思,就好像約伯的朋友一樣,認為義人(好人)不會受苦;人亦有「種瓜得瓜,種豆得豆」的想法,認為「種罪孽,收罪孽」(伯4:7-11),苦難都是人犯罪的結果。我們都明白「人種的是甚麼,收的也是甚麼」的道理,正所謂自食其果;就好像人若有歪曲的罪行,要判刑坐牢,必帶來惡果。不過,我們也要知道,這些觀點並非完全適用於身陷苦難困境的人身上。要謹記:苦難並不是判刑的工具,不能斷定受苦者是好人還是壞人。然而,苦難卻可以被神使用,成為屬神兒女的操練,或加強他們對神信靠的經歷。正如精金必須放進灼熱的熔爐內提煉,才可以將雜質從中分離。同樣地,我們也可以透過苦難的試驗,煉淨我們對神的信心。
既然苦難不一定是犯罪的結果,我們面對受苦的人,應該有何表現?我們有否像約伯的朋友以利法一樣,在別人極度沮喪時還追問:「發生了甚麼事?為甚麼會這樣?你做錯了甚麼事?為甚麼弄到如此地步?我們應該如何面對?」讓我們來看看約伯,他是神喜悅的人;他愛神,沒有不聽從主、沒有不願意跟隨神。他只是個無辜的受害者,他需要自己的朋友相信他,他仍是朋友們所認識的約伯,是個愛主、跟隨神的人。他需要有人分擔他的痛苦,與他一同哀傷。我們面對受苦的人時,不需要為他們去找所有的答案,尋求苦痛中的安慰。因為在苦難裡,他們只需要人用愛心去支持,用耳朵去聆聽。
聖經中以利法只有衝動的行為,自以為是神差派的先知,向約伯傳達「該怎樣做」的訊息。他並沒有站在受苦者一方,設身處地為對方思想,他的言詞冷酷,自稱知道關於約伯的事,甚至比約伯自己知道得更多(伯5:1-7)。他似乎站在一個專家的立場,毫不留情地責備和作出勸戒的話。毫無疑問,以利法所說的話不是全都錯誤,也不是沒有道理;但是他所談論的,並不是他完全理解的事。每當我們站在受苦者身旁,有否察覺一件事,就是頭腦上的分析總比內心散發的同情來得容易;因為對人同情,意味著我們要把自己放在受苦者的位置和角度去看事物。退一步而言,如果對方面對的痛苦發生在自己身上,我們又有甚麼反應呢?你我會否有同理心、身同感受、設身處地,站在對方的角度去面對困境呢?
當我們準備去安慰人時,我們必須避免說:「如果我是你…」等說話。不管你我過去曾經歷過甚麼,都不應該假設自己必定知道怎麼做。如果自己處於對方的情況,我們也許會像他一樣,很難確定如何作出正確的決定和反應。
以利法更錯誤地認為約伯拒絕神的管教。縱然有時神確實會管教祂的兒女,讓他們重返正軌,走在祂的旨意和計劃中;我們卻無需視苦難必然是上帝校正世人的一種歷煉。以利法所說有關神屬性的言論並非不正確(伯5:18-26),但是他對別人心靈的需要毫不敏鋭。事實上,約伯並非懷疑神的主權和信實,他只是哀悼自己失去的兒女、財富和健康而已。原來受苦的人會像約伯一樣,需要時間去療傷。悲痛和哀傷是世人生命中的一部分,如果生活要繼續前進,苦痛的哀傷是必要的。
反思:我們有否像以利法一樣,試圖在受苦者的生命中扮演引導的錯誤角色?或者在安慰受苦的人時,急於告訴對方應該做些甚麼嗎?我們能否靜靜地與他們同坐同行?你我有否察覺,當自己的嘴巴閉口不言,專心聆聽時,我們的同理心才能展露呢?